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丢钱“转簸箕”“转”出侵权案

2000-12-2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沈阳12月28日电钱丢了怎么办?台安县几名农民的做法是:“转大簸箕”。结果,失主不但钱未寻到,相反倒惹出全县第一个名誉侵权案来。

今年9月11日,家住台安县城郊乡四道村的李某,到本村民刘某家借锄头。结果当李走后,刘发现放在家中的2000元卖猪钱不见了。刘怀疑钱被李所偷走了,可又没有证据,于是刘想通过“转大簸箕”的方法“算一算”是谁把钱偷走。刘喊来4名村民,让4个人顶着一个大簸箕,刘则在一旁念本村20几位人名,念到谁的名字,簸箕不转说明这个人没问题,如果簸箕转说明丢的钱就是被此人拿去了。当刘念到李的名字时,刘感到大簸箕转了。于是,刘托人“过话”给李说:“我已‘算出’钱是你偷的,把钱还回来。”李听后十分生气,便找到刘质问,刘称“只是怀疑”。李越想越生气,一怒之下以自己的名誉受到侵害为由,将刘告上法庭,要求刘赔礼道歉,恢复名誉,并赔偿精神损失费。

近日,台安县人民法庭审理此案后认为,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采用迷信方法,在村中四处宣扬,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;被告刘给原告李造成了精神上的损失。法院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的规定,判决刘应立刻停止对李名誉权的侵害,并向其赔礼道歉,同时赔偿李精神损失费1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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